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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地補償標準計算公式

法律3.22W
徵地補償標準計算公式

徵地拆遷的補償標準不是固定的,沒有統一的計算標準,因為需要參考的因素非常多,如市場價格、政策等,當然,確定補償數額還是和當事人協商確定最好,這樣不會因此產生補償糾紛。一般拆遷補償標準的調整由市縣人民政府公佈。我國法律規定各地政府應根據經濟發展水平、當地人均收入增長幅度等情況,每2至3年對徵地補償標準進行調整,逐步提高徵地補償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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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地補償計算公式標準是怎樣的?

相關規定根據《土地管理法》規定,①徵用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標準“按照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計算。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按照被徵用的耕地數量除以徵地前被徵用單位平均每人佔有耕地的數量計算。每一個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的安置補助費標準,為該耕地被徵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4-6倍。但是,每公頃被徵用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最高不得超過被徵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10倍。”其中,年產值的計算,與土地補償費年產值的計算方法相同。被徵用單位耕地的安置補助費,因人均耕地的數量和平均年產值多少而不等,人均耕地少,平均單位年產值高,支付的安置補助費就高,反之則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