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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攬合同實務

法律1.62W
承攬合同實務

合同的訂立又稱締約,是合同雙方動態行為和靜態協議的統一,它既包括締約各方在達成協議之前接觸和洽談的整個動態的過程,也包括雙方達成合意、確定合同的主要條款或者合同的條款之後所形成的協議。合同一般都是雙方的法律行為,只有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才能成立,也就是説訂立合同是一個動態的過程,不論以何種方式訂立協議都必須經過要約和承諾這兩個階段。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請問,在司法實務中,怎樣判定僱傭和承攬?

區分僱傭和承攬,應綜合考慮以下因素:如當事人之間存在控制、支配和從屬關係,有一方指定工作場所、提供勞動工具或設備,限定工作時間,定期給付勞動報酬,所提供的勞動是接受勞務一方生產經營活動的組成部分,可認定為僱傭。反之,則應當認定為承攬。僱主責任是替代責任,並且是嚴格責任;承攬合同是過錯責任,定作人對承攬人致人損害,僅在定做或選任、指示有過失時,才承擔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