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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終考核不合格,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嗎

法律1.66W
年終考核不合格,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嗎
年終考核不合格,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年終考核不合格,單位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年終考核不合格是直接辭退是違法的行為,法律規定,即使公司因為考核不合格的理由辭退,那麼事先需要經過調崗培訓程序;
還需要事先告知,除此之外也不能僅僅因為一次年終考核不合格就作出決定,還需要看平時考核表現以及工作完成情況。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