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法律顧問 > 法律

第二監護人一般指的是

法律3.05W
第二監護人一般指的是
第一監護人第二監護人是指哪些人

第一順序監護人是父母,第二順序監護人是祖父母、外祖父母、成年的兄姐,在第一順序監護人死亡或者喪失監護能力時,可以有第二順序監護人承擔監護責任


根據《民法通則》的規定,未成年人的監護人按照以下原則來確定:


1、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監護人。


2、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經死亡或者沒有監護能力的,由下列人員中有監護能力的人擔任監護人:


(一) 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 兄、姐;


(三) 關係密切的其他親屬、朋友願意承擔監護責任, 經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單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同意的。


3、對擔任監護人有爭議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單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在近親屬中指定。對指定不服提起訴訟的,由人民法院裁決。


4、沒有第一條、第二條規定的監護人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單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民政部門擔任監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