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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備案購房合同更名

法律3.07W
已備案購房合同更名

合同的訂立又稱締約,是合同雙方動態行為和靜態協議的統一,它既包括締約各方在達成協議之前接觸和洽談的整個動態的過程,也包括雙方達成合意、確定合同的主要條款或者合同的條款之後所形成的協議。合同一般都是雙方的法律行為,只有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才能成立,也就是説訂立合同是一個動態的過程,不論以何種方式訂立協議都必須經過要約和承諾這兩個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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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備案的購房合同更名應該怎麼辦

對於已備案的購房合同更名共分四步,1、 購房者擬寫合同備案註銷、更名申請書,詳細説明合同備案註銷或者更名的理由;
2、 購房者向開發企業提交合同備案註銷、更名申請,由開發企業簽寫意見並蓋章同意;
3、 購房者本人持合同備案註銷或更名申請書、身份證或户口簿、《商品房買賣合同》以及其他有關證明材料,向項目所轄區域的市、區房產管理部門申請。受理申請的房產管理部門審查確定情況屬實,符合合同備案註銷、更名條件的,出具初審意見,報市房地產登記發證中心審批後,辦理商品房合同備案註銷、更名手續;
4、 商品房合同備案註銷、更名的有關證明材料及合同原件由市房地產登記發證中心辦理時予以加蓋“作廢”及“更名修改”專用章,並將有關證明材料存檔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