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法律顧問 > 法律

債務人不還錢我能不能拿走他家值錢的東西抵債

法律5.05K
債務人不還錢我能不能拿走他家值錢的東西抵債
債務人不還錢我能不能拿走他家值錢的東西抵債
1、債務人不還錢,債權人也不可以通過拿走對方的財產抵債,這是侵權行為,需要承擔一定的法律責任,除非經過對方的同意,債權人要實現自己的債權,可以通過協商、仲裁或者訴訟等方式。
2、法律依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二條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範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