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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請假,單位能否扣除其應繳五險一金

法律1.29W
員工請假,單位能否扣除其應繳五險一金
員工請假,單位能否扣除其應繳五險一金
員工請假,單位能在其工資中扣除其應繳的五險一金。單位可以為員工代繳五險一金,並按規定從其工資中扣減。但單位不能因員工請假而扣除其應得的社保待遇,即不為員工繳社保。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五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自願參加社會保險的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户、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應當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
第六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行申報、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緩繳、減免。職工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用人單位應當按月將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明細情況告知本人。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户、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直接向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繳納社會保險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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