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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違約金不足以彌補損失的

法律2.2W
合同法違約金不足以彌補損失的
違約金不足以賠償損失咋辦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這是契約自由原則在違約責任領域的具體體現。


為充分保護守約方的利益,如果約定的違約金低於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增加;為貫徹公平原則,適度保護違約方的正當權益,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於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適當減少。


這些規則與實際損失賠償原則都是一脈相承的。應當指出的是,支付違約金只是違約方對守約方承擔違約責任的內容之一,不能代替其他的違約責任形式。因此,(合同法)第114條第3款規定,當事人就遲延履行約定違約金的,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後,還應當履行債務。


實踐中有很多買賣合同中雙方會以比較模糊的方式來約定違約責任,但違約責任的承擔也需構成違約責任才會承擔違約責任,那如何認定是否構成違約責任,違約責任的表現形式又有哪些?這些問題可以問問專業的律師,如果對方不承擔違約責任時也可以請律師幫忙進行維權,從而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