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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逃出資罰多少

法律1.71W
抽逃出資罰多少

職務犯罪是,指國家機關、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工作人員利用已有職權,貪污、賄賂、徇私舞弊、濫用職權、玩忽職守,侵犯公民人身權利、民主權利,破壞國家對公務活動的規章規範,依照刑法應當予以刑事處罰的犯罪,包括《刑法》規定的“貪污賄賂罪”、“瀆職罪”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實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權利、民主權利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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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逃出資罰多少

根據我國刑法第159條的規定,公司發起人股東違反公司法的規定,未交付貨幣、實物或者為轉移財產權虛假出資,或者在公司成立後又抽逃其出資,數額巨大,後果嚴重,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虛假出資金額或者抽逃出資金額2%以上10%以下的罰金。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這就是抽逃出資的定罪量刑的標準。

因此,抽逃組織不僅要判刑,還要處罰金,罰多少呢?就是處罰以抽逃出資金額的2%以上,10%以下的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