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法律顧問 > 法律

公示催告程序完結後拿到判決書的如何領錢

法律1.1W
公示催告程序完結後拿到判決書的如何領錢

司法文書主要包括具有法律效力的文書,如判決書、裁定書等;也包括不直接發生法律效力,但對執行法律有切實保證作用的文書,如判決書等,注意:訴狀不屬於司法文書。司法活動中我們回答看見起訴書、判決書等文書,這些都是司法文書,司法文字貫穿了整個司法活動,而且扮演了重要的角色,如起訴的時候需要起訴書,法院審理最後會依法作出判決書。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什麼是公示催告程序?

公示催告程序,是指人民法院公開告示,要求不確定的或者不明確的權利人在法律規定的期間內申報權利,如不申報即喪失其權利的程序。根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公示催告是公告依據有關規定某個可以背書轉讓的票據被盜、遺失或者滅失或者有法律規定的其他事項,催促利害關係人來申報權利。目的是解決該票據的權利歸屬問題。由於票據在背書上可能有多個轉讓人和受讓人,當票據被盜、遺失或者滅失後,誰是真正的權利人很難確認。票據是見票即付的有價證券,銀行和其他支付人不能因為有人申請停付掛失就拒絕向持票人支付。盜竊人、拾得人因此會成為提取財物的權利人,而真正的權利人反而會喪失其權利,這就需要有個合法的程序使遺失的票據停止支付,以便人民法院確定權利人,這就是公示催告程序。例如,某公民不慎將支票遺失,對此,他可以申請人民法院適用公示催告程序,以公示的方法催促凡是認為自己對該票據享有權利的人申報權利,如果無人申報,人民法院就可以作出判決,宣告該票據無效,該公民就可以根據判決向支付人主張權利。由於人民法院不知道遺失的支票是否是屬於來人民法院申請的當事人的,因此,人民法院要發出公告,詢問有無他人申報權利。為了解決支付人根據票據支付的情況,人民法院還應當在無人申報權利的情況下,判決該票據無效,這樣支付人就不能以有無票據為由支付或者拒絕支付,該申請人就可以根據判決請求支付。公示催告,在於宣告不明的利害關係人對公示催告事項的權利無效,在此程序中,沒有特定的相對人,如果相對人是明確的,則應當提起訴訟程序,不得適用公示催告程序。票據在經濟生活中被廣泛使用,如果票據遺失、被盜或者滅失,票據的權利則處於不確定狀態,權利人不能行使權利,將會影響商品經濟的運轉。民事訴訟法設置公示催告程序的目的是使不確定的權利變為確定,保護權利人的合法權益,有利於銀行結算和市場經濟的安全運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