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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爭議仲裁前置程序是必須的嗎

法律2.34W
勞動爭議仲裁前置程序是必須的嗎
勞動爭議仲裁前置程序是必須的嗎
1、根據勞動法第79條的規定,勞動爭議仲裁是提起訴訟的必經程序。
2、勞動爭議仲裁是勞動爭議訴訟的法定前置程序,即“先裁後審”制,勞動爭議當事人須首先將爭議提交勞動仲裁機構進行仲裁。仲裁裁決後,如對仲裁裁決不服的,應在收到裁決書後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未經仲裁而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3、收到仲裁裁決後,當事人未在十五日內起訴的,裁決發生法律效力,當事人應當履行該裁決,否則對方可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十五日內起訴的,仲裁裁決不發生法律效力,人民法院應當對該勞動爭議進行全面審理,不受已完成的仲裁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