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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了對方沒錢執行不了怎麼,法律的規定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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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了對方沒錢執行不了怎麼,法律的規定是什麼
法院判了對方沒錢執行不了怎麼,法律的規定是什麼
法院判了對方沒錢執行不了,可以自行蒐集對方可以執行的財產線索,向法院提供,由法院繼續執行。也可以向上一級法院反映,由上級法院督促執行。如果對方確實沒有可供執行的財產的,只能暫時先中止執行,等對方有可供執行的財產的時候恢復執行。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六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裁定中止執行:
(一)申請人表示可以延期執行的;
(二)案外人對執行標的提出確有理由的異議的;
(三)作為一方當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繼承人繼承權利或者承擔義務的;
(四)作為一方當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終止,尚未確定權利義務承受人的;
(五)人民法院認為應當中止執行的其他情形。
中止的情形消失後,恢復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