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法律顧問 > 法律

在起訴離婚之前應該做些什麼,法律是如何規定的

法律5.76K
在起訴離婚之前應該做些什麼,法律是如何規定的
在起訴離婚之前應該做些什麼,法律是如何規定的
法律分析
以下流程是當事人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時要經歷的:
1、準備本人的身份證、户口本、結婚證的原件及複印件;
2、準備起訴狀,起訴狀的內容包括:
3、準備相關證據,應針對起訴狀中所敍述的相關離婚理由提交證據,證據較多的,應該在起訴狀後附證據清單;
4、到被告居住地基層法院遞交上述材料。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