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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安抗辯權的成立條件有什麼

法律2.78W
不安抗辯權的成立條件有什麼
不安抗辯權的成立條件有什麼

不安抗辯權的成立條件如下:
(一)當事人基於同一雙務合同互負債務。只有基於同一雙務合同互負債務時,才可能發生不安抗辯權。單務合同、不完全雙務合同,均不發生不安抗辯權。
(二)當事人互負的債務有先後履行順序。如果當事人互負的債務沒有履行先後順序,則不成立不安抗辯權。
(三)後履行的當事人有喪失或者可能喪失債務履行能力的情形。
1、經營狀況嚴重惡化;
2、轉移財產、抽逃資金,以逃避債務;
3、喪失商業信譽;
4、有喪失或者可能喪失履行債務能力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七條
應當先履行債務的當事人,有確切證據證明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一)經營狀況嚴重惡化;
(二)轉移財產、抽逃資金,以逃避債務;
(三)喪失商業信譽;
(四)有喪失或者可能喪失履行債務能力的其他情形。
當事人沒有確切證據中止履行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