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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染新冠病毒者拒絕強制隔離的怎麼處理

法律1.89W
感染新冠病毒者拒絕強制隔離的怎麼處理
感染新冠病毒者拒絕強制隔離的怎麼處理
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感染新冠病毒者拒絕強制隔離的,是有可能構成刑事犯罪的,按妨害傳染病防治罪追究刑事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三十條【妨害傳染病防治罪】
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的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引起甲類傳染病傳播或者有傳播嚴重危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後果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供水單位供應的飲用水不符合國家規定的衞生標準的;
(二)拒絕按照衞生防疫機構提出的衞生要求,對傳染病病原體污染的污水、污物、糞便進行消毒處理的;
(三)准許或者縱容傳染病病人、病原攜帶者和疑似傳染病病人從事國務院衞生行政部門規定禁止從事的易使該傳染病擴散的工作的;
(四)拒絕執行衞生防疫機構依照傳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預防、控制措施的。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甲類傳染病的範圍,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和國務院有關規定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