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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清算財產支付清算費用後

法律2.73W
企業清算財產支付清算費用後
破產清算不夠支付清算費用如何處理

但最有價值的還是債務人財產不足以支付破產費用時破產財產應如何處置。很明顯,破產財產不足以支付破產費用,破產程序無法推進,只能終結;但破產財產不足以支付破產費用並非破產企業沒有財產,對該財產不處置,債權人不答應,也不符合保護合法債權的司法理念。


一種意見認為,企業破產法第一百二十三條規定,破產程序終結後兩年內,發現破產人有可供分配的財產,但財產數量不足以支付分配費用的,由人民法院直接將其上交國庫。


依據我國法律法規規定,企業進行破產清算的,首先需要成立清算組,而且清算組的費用,也就是清算費用必須由破產企業先行撥付,如果破產企業無法支付清算費用的,那麼依據規定,只能終結破產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