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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產清算費,由誰支付

破產清算費 由誰支付

市場是檢驗公司發展好壞的最重要的指標,如果沒有通過市場檢驗,公司就會破產。破產後依法律程序需要進行破產清算,清償職工工資、公司債務等,清算完後,該公司就不存在了。《公司法》中的破產清算是指處理經濟上破產時債務如何清償的一種法律制度,即在債務人喪失清償能力時,由法院強制執行其全部財產,公平清償全體債權人的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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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產清算由誰提出


破產申請是指當事人向法院提出要求宣告債務人破產的訴訟行為。破產申請的提出,不是破產程序開始的起點,而是進入破產程序的前提。根據我國企業破產法的規定,債權人和債務人都可以提出破產申請。

(一)根據最新頒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的規定,企業法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並且資產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或者明顯缺乏清償能力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產清算申請。

(二)根據最新頒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的規定,債務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對債務人進行重整或者破產清算的申請。

(三)根據最新頒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的規定,企業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畢,資產不足以清償債務的,依法負有清算責任的人應當向人民法院申請破產清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