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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離職證明承諾書

法律1.21W
無離職證明承諾書
辭職承諾書
勞動合同法規定:從2008年1月底前用人單位必須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如果不簽訂,員工可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並獲得經濟補償金;和從2月份開始的雙倍工資;競爭限制必須要有補償,不然沒有法律效力。用人單位必須在員工交接完離職手續後,一次性支付完員工的工資。如果有拖欠行為,除須支付拖欠工資外,還需賠償50%-100%的額外經濟賠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