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法律顧問 > 法律

請問債權憑證的概述包括哪些內容

法律1.15W
請問債權憑證的概述包括哪些內容
請問債權憑證的概述包括哪些內容
債權憑證是在執行工作改革實踐中產生的一種新制度,是指在金錢給付案件的執行中經人民法院執行機構窮盡執行措施後,申請執行人不能實現或不能完全實現其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債權時,由人民法院發給債權人的一種書面憑證,證明其對被執行人享有一定債權的權利證書。申請執行人領取債權憑證後,法院的本次執行程序終結,帶發現債務人的財產後,債權人可依該憑證再次申請人民法院執行的一種制度。
債權憑證制度是針對目前因被執行人“卻無財產可供執行”而被裁定中止執行的案件而設立的,其設立的本意在於使長期處於“中止”狀態的“死案”及時終結,從而降低未結案件數,解決“久執不結”問題,減輕法院“執行難”的壓力。但如果對這類案件直接裁定終結執行,一旦發現被執行人又有財產可供執行,由於法律及司法解釋均未規定案件終結後可重新申請執行,將造成債權人的合法權益無法得到保護。實踐中各地法院規定的中止執行案件,重新申請執行的程序又都比較繁瑣,這就使債權人的合法權益不能得到全面及時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