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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道超車發生事故是誰的責任呢有沒有法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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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道超車發生事故是誰的責任呢有沒有法律規定
變道超車發生事故是誰的責任呢有沒有法律規定
變道超車發生事故責任的劃分:
1、在彎道超車時造成的碰撞事故,由後車負全責。
2、在窄橋上超車時造成的碰撞事故,由後車負全責。
3、在沒有中心線或雙向單車道的路上,從前車右前方超車時發生的碰撞事故,由後車負全責。
4、變換車道時,未讓正在該車道行駛內的車先行的而造成碰撞事故的,由變道車負全責。
5、超越前方左轉彎車輛時發生的碰撞事故,由後車負全責。
6、超越前方正在超車的車輛時,發生的碰撞事故由後車負全責。
7、與對面來車有可能會車時超車,造成的碰撞事故由後車負全責。
【法律依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條,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停車,保護現場;造成人身傷亡的,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搶救受傷人員,並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因搶救受傷人員變動現場的,應當標明位置。乘車人、過往車輛駕駛人、過往行人應當予以協助。
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傷亡,當事人對事實及成因無爭議的,可以即行撤離現場,恢復交通,自行協商處理損害賠償事宜;不即行撤離現場的,應當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
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僅造成輕微財產損失,並且基本事實清楚的,當事人應當先撤離現場再進行協商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