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法律顧問 > 法律

消費税對消費者行為影響

法律1.49W
消費税對消費者行為影響

在新的消費税出台一個多月後,記者對玉林城區木質品市場進行了跟蹤採訪,發現這兩種同樣徵收了消費税的產品卻表現出完全不同的市場反應,消費税對市場的影響出現了兩種截然不同的結果。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關於消費者行為的概念是什麼



    一、關於消費者行為的概念是什麼?



    消費行為是指消費者的需求心理、購買動機、消費意願等方面心理的與現實諸表現的總和。其最主要的行為表現是: 購買行為。制約它的因素有:



    (1)需要。包括生理的、社會的和心理的需要。消費者的需要是購買的直接動因。



    (2) 可支配收入水平和商品價格水平。一般來説,消費總額和可支配收入水平是向同一方向變化的。但就某一具體商品來説,可支配收入水平的提高並不一定意味着消費量的增加。例如,隨着可支配收入水平的提高,對某些中、高檔商品的購買和消費量會增加,而對低檔商品的購買和消費量則會減少。商品價格對消費者的購買動機有直接影響。



    (3) 商品本身的特徵及商品的購買、保養和維修條件。如商品的性能、質量、外型、包裝等,商店的位置、服務態度等購買條件,以及商品的保養和維修條件等,都能在不同程度上誘發影響消費者的購買行為。



    (4) 社會環境的影響。消費者的需要,尤其是社會、心理的需要,受這種影響而變化的可能性更大。



    二、消費者的法律特徵



    1、消費者的消費性質屬於生活消費。



    消費者的生活消費包括兩類:一是物質資料的消費, 如衣、 食、住、行、用等方面的物質消費。二是精神消費, 如旅遊、文化教育等方面的消費。



    2、消費者的消費客體是商品和服務商品。



    指的是與生活消費有關的並通過流通過程推出的那部分商品,不管其是否經過加工製作,也不管其是否為動產或不動產。  服務,指的是與生活消費有關的有償提供的可供消費者利用的任何種類的服務。



    3、消費者的消費方式包括購買、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務)



    維權於商品的消費,即購買和使用商品,既包括消費者購買商品用於自身的消費,也包括購買商品供他人使用或使用他人購買的商品。關於服務的消費,不僅包括自己付費自己接受服務,而且也包括他人付費自己接受服務。不論是商品的消費還是服務的消費,只要其有償獲得的商品和接受的服務是用於生活消費,就屬於消費者。



    4、消費者的主體包括公民個人和進行生活消費的單位



    生活消費主要是公民個人(含家庭)的消費,而且對公民個人的生活消費是保護的重點。但是,生活消費還包括單位的生活消費,因為在一般情況下,單位購買生活資料最後都是由個人使用,有些單位還為個人進行生活消費而購買商品和接受服務。



    現在我國的實體零售是遭受到了空前挑戰的,目前的消費者行為大多集中在代購,電商,甚至在很多產品上都更加相信於國外的一些品牌。我國內地消費者表現出來的這些消費行為,説明目前商品領域當中還是存在着很多問題的,特別是在食品安全的這一塊,有些產品已經失去了消費者的信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