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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多年前的借的錢現在能要回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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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多年前的借的錢現在能要回嗎
民法典多年前的借的錢現在能要回嗎
多年前的欠款能不能要回主要涉及訴訟時效問題。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訴訟時效期間屆滿的,義務人可以提出不履行義務的抗辯。
如果法定的訴訟時效期間屆滿之後,權利人行使請求權的,債權人的勝訴權得不到法院的保護。
值得注意的是,訴訟時效屆滿後,義務人雖可拒絕履行其義務,權利人請求權的行使僅發生障礙,權利本身及請求權並不消滅。當事人超過訴訟時效後起訴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受理後,如另一方當事人提出訴訟時效抗辯且查明無中止、中斷、延長事由的,判決駁回其訴訟請求。如果另一方當事人未提出訴訟時效抗辯,則視為其自動放棄該權利,法院不得依照職權主動適用訴訟時效,應當受理支持其訴訟請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