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幾年前欠的錢現在要補借條可以嗎?

一、幾年前欠的錢現在要補借條可以嗎?

幾年前欠的錢現在要補借條可以嗎?

幾年前欠的錢現在要補借條可以,只要借貸雙方可以協商一致,無疑是可以補寫借條的。

補寫借條要注意寫明借款人姓名、借款日期,還款日期、借款人簽字、借款數額,借款原因等。另外還應注意以下四點:

1、最好附帶在借條中體現出借人和借款人的身份證號碼,這樣可以避免不必要的糾紛。

2、借款人簽名的時候,出借人必須親眼看其簽名,防止借款人用其他人來簽名,最後否認借條。

3、借條的書寫人必須是借款人,而不是出借人,否則借款人可能會以內容非其所寫抗辯。

4、儘量避免使用容易產生分歧的語言,簡潔和語義單一的借條才是最標準的借條。避免出現“甲向乙借錢”這樣模糊不清的語言,因為,很容易分不清誰是出借人,誰是借款人。

二、寫借條需要注意什麼?

1、借條的書寫人一定要由債權人書寫,而不是由負債人書寫。這樣可以防止借款人以貸款人擅自書寫內容為由,拒絕承認借條的有效性;

2、借條儘量簡潔明瞭,不要用模稜兩可的語言。比如:A借B一萬元。這樣的語言無法明確是誰向誰借錢,應當用“借給”而不是“借”,沒有明確方向性;

3、不要書寫借條的原因關係。比如:因為什麼原因向他人借錢,這個與借條本身無關,如果加入就可能產生附帶條件的借貸民事行為,導致借款人引用該條件進行抗辯;

4、儘量附帶借款人和貸款人的身份證號碼。體現在借條中,這樣可以避免不必要的確認借條當事人的過程。因為,有時候日常用名與其身份證上的名字是不同的,如果借款人是用化名或小名和交往和書寫借條的,那麼,該借條的簽名就存在重大瑕疵;

5、最重要的是借款人的簽名一定要親眼所見。如果借款人利用他人之手來簽署名字,就會導致借條失去證明力,因此,不要接受已經書寫好的借條或事後書寫的借條,必須要求借款人當面書寫借條;

6、借條本身必須是一張完整的紙,不能是撕過或裁剪過的紙張。

在借款人向自己借錢的時候,作為出借人的單位、公民可能會因忘了要求對方書寫借條,也有可能雖然書寫了借條,但是出借方不慎丟失。這些情形出現之後,出借方可以向對方提出補寫借條的請求,但提出此請求可能會遭到對方的拒絕,被拒絕後若是無法拿出借條外證明債務人應該還款的義務,就極有可能無法將借出去的要回來。

標籤:借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