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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傳能否試用警械

法律1.28W
拘傳能否試用警械
試用期期限能否延長

用人單位在已經與勞動者約定試用期的情況下能否單方延長試用期呢?試用期的延長需要注意以下幾個問題。


1、不能超過法定的試用期上限。用人單位應當根據勞動合同期限確定試用期的上限,超過的部分無效。


2、在法定試用期可以延長的範圍內,用人單位可以在經過勞動者同意的情況下延長試用期。用人單位為何不能單方延長試用期呢?原因是試用期條款也屬於勞動合同的一部分,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除雙方必須共同遵守外,還不能單方隨意變更,這也是勞動合同所應當具備的穩定性。


當然,如果勞動者在試用期內出現重大事項,例如生病或者發生事故導致長期接受治療而使得用人單位無法利用試用期對其勞動能力進行考察的話,在這種情況下,用人單位可以與勞動者協商延長試用期,勞動者應當予以配合和理解。但已經經過的試用期期限仍然正常計算在勞動合同期限內而並非無效。


實踐中,並非所有的情況下,用人單位都是可以與新入職的勞動者約定試用期的。而要是違法進行試用期約定的話,則就會導致試用期約定無效的情況出現。雖然法律允許當事人之間協商確實試用期的期限,但法律同時也規定了試用期最長不能超過6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