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法律顧問 > 法律

合同續簽簽訂日期和起始日期

法律8.61K
合同續簽簽訂日期和起始日期
合同續簽簽訂日期和起始日期
勞動合同終止後,經雙方協商一致,還可重新訂立勞動合同。續訂勞動合同是指合同期滿後企業與員工不終止勞動關係,在雙方完全同意的情況下繼續履行原合同確定的權利與義務,即原訂立即將到期的勞動合同延長有效期的法律行為。承諾生效時合同成立,但是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一、勞動合同中止履行有哪些法律後果
老職工的勞動關係處於中止履行狀態的法律後果是指:
第一,勞動合同約定的權利義務暫停履行。中止履行勞動合同期間,用人單位可以辦理社會保險帳户暫停結算(封存)手續,期間不應計算入勞動者同一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時間。勞動合同中止期間,合同期滿的,勞動合同終止。但是,法律、法規、規章對勞動合同中止履行期間的權利義務及合同期限另有規定的以及當事人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勞動者在中止履行勞動合同期間不得再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上述法律後果由上海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在《關於實施〈上海市勞動合同條例〉若干問題的通知》第十二條中作了規定。
第二,因老職工主觀原因長期不履行勞動合同達3個月的,勞動合同可以終止。
第三,因用人單位的過錯導致老職工長期不能履行勞動合同而老職工又被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老職工可以依法要求用人單位賠償有關損失。
二、勞動合同勞動合同解除與終止有什麼區別
勞動合同解除是指勞動合同訂立以後,尚未全部履行之前,由於某種原因導致勞動合同一方或雙方當事人提前解除勞動合同關係的法律行為。勞動合同終止是指勞動合同訂立以後,出現了《勞動合同法》規定情形,導致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之間形成的勞動關係即行歸於消滅,不可能繼續履行而應當直接消滅勞動關係的法律行為。
從以上的分析可以看出,勞動合同解除與勞動合同終止的區別在於由當事人作出意思表示不同、勞動合同解除的所依據的情形不同,處理的程序不同、用人單位的權利義務不同。用人單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或終止勞動合同的法律後果是一致的,即用人單位均需按照經濟補償的二倍支付賠償金。
三、勞動合同如何續簽
續簽勞動合同是指合同期滿後企業與員工不終止勞動關係,在雙方完全同意的情況下繼續履行原合同確定的權利與義務的法律行為。續簽勞動合同和訂立勞動合同一樣,應堅持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不得違反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具體應注意如下事項:
1、勞動合同期滿,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同意續延勞動關係的,應當在勞動合同期滿前依法續簽勞動合同。
2、員工若患有職業病或其因工負傷並被確認達到規定的傷殘等級,要求續簽勞動合同的,企業應與其續簽合同。
3、員工若在企業連續工作滿10年以上,在續簽勞動合同時,其要求續簽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企業應與其續簽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4、勞動合同期滿後,企業不想續簽合同,但未能與員工辦理終止勞動合同手續,形成事實勞動關係的,視為續延勞動合同,企業應當與員工續簽勞動合同。
5、企業與員工續簽勞動合同,無論期限多少,都不得約定試用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