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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傳時間規定

法律2.85W
拘傳時間規定
拘傳證宣佈與拘傳時間的相關規定
拘傳證宣佈後,拘傳到公安機關後,應當責令其在《拘傳證》上簽名、按指印,並由其填寫到案時間C拘傳到公安機關後,對其許文時,不須再開具《傳喚通知書》D對某甲的拘傳時間以及其到案時間、拘傳結束時間都應當由其本人自行填寫,拒絕填寫或不能填寫的,應當在《拘傳證》上註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