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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離婚案件的訴訟材料

法律3.16W
涉外離婚案件的訴訟材料

涉外婚姻,是指婚姻雙方當事人中有一方為外國國籍的婚姻。涉外婚姻法律問題主要涉及涉外結婚和涉外離婚問題。涉外婚姻關係的處理通常涉及不同國家的法律衝突問題。現在,涉外婚姻在我國越來越常見,涉外婚姻的增多是我國對外開放程度加大的一種體現,但涉外婚姻也產生很多的問題,造成離婚也是比較常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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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離婚案件的訴訟材料

涉外離婚案件訴訟材料,法院立案時需要提交哪些材料?下述材料是涉外離婚雙方當事人必須準備的:
1.當事人的身份材料證件,如護照等,一般需要在所在國辦理公證及認證手續。
2.當事人的婚姻締結證明文件,如結婚註冊證書,需要在所在國辦理公證及認證手續。
3.當事人委託國內律師的特別授權委託書,需要在所在國辦理公證及認證手續。
4.如果是國外一方當事人為原告,需要將起訴狀公證和認證後遞交國內律師或其他代理人。如果國外一方當事人為被告,需要書寫離婚聲明書,表述清楚對離婚的態度以及子女撫養、財產分割的確定意見,經所在國公證及認證後由委託代理人轉交法院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