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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拘留10天家屬可以探望嗎

法律1.92W
行政拘留10天家屬可以探望嗎

對於每一位的勞動者而言,憑藉自己的勞動成果獲得報酬是一件開心的事。而每每員工去公司面試,最關心的一個核心就是公司對於員工的工資水平和員工福利待遇。現在的福利待遇指企業為了保留和激勵員工,福利是非現金形式的報酬,而津貼是以現金形式固定發放的。工資的及時發放以及福利的保障是提高員工工作積極性最為有效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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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拘留家屬可以探望嗎?有什麼限制?

行政拘留可以探視,但是有嚴格限制。而且真正是否允許還是要看具體情況和地方政策規定。
拘留有三種:治安拘留、司法拘留等屬於行政強制措施,當事人近親屬可以探視;刑事拘留是刑事強制措施,只有接受當事人委託或者法院指定的律師可以會見。這在我國刑訴法、民訴法、治安處罰法中有明確規定。
根據《看守所條例》第二十八條:“人犯在羈押期間,經辦案機關同意,並經公安機關批准,可以與近親屬通信、會見”的規定,可以去探望。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拘留管理處罰條例>第六十一條 執行拘留的時間以日為單位計算。從入所當日執行到第二日為一日。
第四十六條 被拘留人員會見
   (一)會見對象:被拘留人的近親屬(指父母、夫妻、子女、兄弟、姐妹等)和單位負責人憑本人身份證件或單位介紹信可以到拘留所會見被拘留人;
   (二)會見時間:星期一、三、五的上午9:00——11:00,下午2:30——4:30。雙休日及法定節假日不會見;
   (三)會見次數:每個被拘留人在拘留期間只允許與近親屬會見一次。會見前必須在會見登記本上登記後方可會見。每次會見不超過10分鐘,會見人員不超過3人;
   (四)會見時只限送零用錢、衣服、生活用品、教育用品等。拒絕接收水果、煙酒、菜餚、食品等。會見人員所送物品必須經過值班民警檢查後方可帶入所內,嚴禁將危險品、違禁品帶入拘留室;
   (五)律師會見被拘留人員,必須持有所在律師事務所的介紹信、本人的律師執業證、被拘留人員或其家屬的委託書或辦案單位的證明文件。
這就是行政拘留家屬可以探望嗎的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