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法律顧問 > 法律

離婚協議書協助房產辦理

法律3.31W
離婚協議書協助房產辦理

離婚是指在夫妻雙方生存期間依照法律規定的條件和程序解除婚姻關係的行為,離婚就意味着夫妻關係的結束,會帶來財產關係的變更,子女撫養關係的變更等。根據提出離婚的實際情況不同,有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兩種方式。離婚並不是一件光彩的事兒,對任何一方都是一種損失。當然,這也並不是説不能離婚,在滿足離婚條件的情況下,夫妻之間是可以好聚好散的!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辦理復婚需要離婚協議書

不需要,根據我國《婚姻登記辦法》的相關規定,有意向復婚的男女雙方應持有以下證件和證明:

(1)雙方的户口證明,也就是人們説的户口簿。

(2)雙方各自的居民身份證或者軍人(含武裝警察)身份證件,主要就是士官證、軍官證等等。

(3)當事人雙方均要出示居(村)委會、所在單位或團部及以上機關開具的婚姻證明,以及離婚證件:如離婚判決書、離婚證。

《婚姻法》以及《婚姻登記辦法》規定復婚雙方應當滿足以下條件:

(1)曾經存在的夫妻關係的,之前就已經通過法定程序離婚,也就是解除了之前的夫妻關係。

(2)現在辦理復婚手續的時候,雙方都不存在其他的婚姻關係。

(3)男女雙方自願復婚,重新締結婚姻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