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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簽訂了客户退貨不給貨款

法律2.58W
合同簽訂了客户退貨不給貨款

合同的訂立又稱締約,是合同雙方動態行為和靜態協議的統一,它既包括締約各方在達成協議之前接觸和洽談的整個動態的過程,也包括雙方達成合意、確定合同的主要條款或者合同的條款之後所形成的協議。合同一般都是雙方的法律行為,只有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才能成立,也就是説訂立合同是一個動態的過程,不論以何種方式訂立協議都必須經過要約和承諾這兩個階段。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客户拖欠貨款不給怎麼辦


(一)應收貨款的處理方法

1、銷售資料(收貨單據、發票等)是否齊備?內容是否準確無誤?

2、準時給予文件,其實越早給經銷商發票,貨款回收可能越早,同時要確認經銷商收到發票;

3、完善客户跟進制度:客户接觸率與成功回收率是成正比的,越早與客户接觸,與客户開誠佈公的溝通,被拖欠的機會越低;

4、定期探訪:如客户到期付款,應按時上門收取貨款,或電話追討;即使是過期一天,也應馬上追討,不應有等待的心理;

5、建立形象:客户是需要教育的,一定要給予客户一個正確的觀念:我們對所有貨款都是非常嚴肅的,是不能夠容忍被拖欠的;

6、服務精神:認同及理解客户的困難和投訴,同時可以利用自身的優勢幫助客户解決困難;

7、技巧訓練:追討貨款是需要技巧的,如:電話技巧、上門拜訪技巧;同時應瞭解客户的經營狀況、財務狀況、個人背景等資料。

(二)已被拖欠貨款的處理方法

1、文件:檢查被拖欠貨款的銷售文件是否齊備;

2、收集資料:要求客户提供拖欠貨款的原因,並收集資料以證明其正確性;

3、追討文件:建立貨款催收制度。根據情況發展的不同,建立三種不同程度的追討文件—預告、警告、律師函,按情況及時發出;

4、最後期限:要求客户瞭解最後的期限以及其後果,讓客户瞭解最後期限的含義;

5、行動升級:將貨款交予較高級的管理人員處理,將壓力提升;

6、起訴:成立公司內部的法律部,以法律部的名義發出催收欠款律師函,警告容忍已經到最後期限;

7、調節:使用分期付款、罰息、停止數期等手段分期收回貨款;

8、要求協助:使用法律維護自己的利益。

(三)對於呆、死帳的處理方法

1、折讓;

2、收回貨物;

3、處理抵押品;

4、尋求法律協助;

5、訴訟保全。

合法討債需具備一定的條件。

要有能夠證明債務關係存在的證據。借條、交易合同、送貨清單、收據、銀行記錄、視聽資料等等都可以作為證明債務關係存在的證據。

要有債務人起碼的信息資料。現在公司之間的分立合併是很普遍的,不少公司借分立或者合併之機更改名稱和住所,使得債權人無法找到他們,藉此逃避債務。有的公民也經常遷移住地户籍,時間長了就查無其人。所以債權人必須注意保留蒐集債務人的信息資料。債務人是公司的要保留蒐集其經營證照複印件、銀行帳户、公司法人或負責人及股東的個人信息等。債務人是自然人的要保留蒐集其身份證複印件、工作單位名稱地址等。

要有債務人可供執行的財產利益線索。很多債務人往往聲稱無還債能力,事實上卻隱匿財產。對於欠債的公司,獲得其財務狀況是比較困難的,但是可以大致瞭解其經營情況、瞭解其員工的收入狀況;對於欠債的自然人,可以瞭解其單位的其他職工的收入狀況、瞭解其家庭的消費狀況。

要注意訴訟時效的規定,製造、保留訴訟時效中斷的證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規定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從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時起計算。就債務問題而言,就是從債務到期而對方拒絕歸還時起算。訴訟時效因提起訴訟、當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訴訟時效中斷後,期間重新計算。

綜上所述,關於客户拖欠貨款不給怎麼辦小編已經告訴大家解決的方法了,很多的債務人可能會聲稱自己沒有還款的能力,這種情況下就要看債務人是真的沒有還款能力,或者是有原因沒辦法還款,如果可以的話可以對還款的事項進行協商,同時也要注意訴訟時效的相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