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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臨聘人員簽訂合同幾年一簽

法律2.85W
政府臨聘人員簽訂合同幾年一簽

合同的訂立又稱締約,是合同雙方動態行為和靜態協議的統一,它既包括締約各方在達成協議之前接觸和洽談的整個動態的過程,也包括雙方達成合意、確定合同的主要條款或者合同的條款之後所形成的協議。合同一般都是雙方的法律行為,只有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才能成立,也就是説訂立合同是一個動態的過程,不論以何種方式訂立協議都必須經過要約和承諾這兩個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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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行人員簽訂合同有效嗎

服刑人員享有民事權利也承擔民事義務,其簽訂的合同依然有效。但《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動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後,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根據我國《刑事訴訟法》規定,任何人非經法院判決,不得認定為有罪。因此,用人單位欲以上述理由解除與職工的勞動合同時,需要有勞動者被追究刑事責任的事實存在,比如,勞動者已被法院作出生效判決有罪。需要明的是,當職工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後,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並不等於是自動解除或必須解除勞動合同。是否要解除勞動合同,決定權在於用人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