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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假老闆不批算曠工

法律3.22W
請假老闆不批算曠工
請問春節請假12天不批就回家了算曠工幾天算的
我國的《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規定:  第三條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第四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當年的年休假:(一)職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數多於年休假天數的;(二)職工請事假累計20天以上且單位按照規定不扣工資的;(三)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1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2個月以上的;(四)累計工作滿10年不滿2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3個月以上的;(五)累計工作滿20年以上的職工,請病假累計4個月以上的。針對上述條件可對號入座。並且曠工因人事單位不同而異,建議詢問公司人事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