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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暴力只分沒有和無數次

法律2.93W
家庭暴力只分沒有和無數次
家庭暴力離婚私人財產怎樣分

個人婚前財產不參與離婚財產分割。離婚財產分割時,參照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分割財產(過錯是指有重婚、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家庭暴力的)。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商處理。在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應尊重婦女的權利,保護婦女權利。


(一)雙方協商決定。


依《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的規定“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商處理”,也就是説,離婚時夫妻對財產的分割,雙方應在協商一致的原則下進行,不能由一方決定。


(二)男女平等。


依《婚姻法》第二條第一款的規定“男女平等”的原則,不能歧視婦女,不能認為婦女掙的少,就應少分,在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應尊重婦女的權利,保護婦女權利。


(三)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


依《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二款的規定協商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以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四)給予補償的原則。


依《婚姻法》第四十條的規定“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較多的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予以補償。”是指依法分割夫妻財產時,付出較多義務的一方,可向另一方要求補償,補償是從分割後的財產中支付,分割的財產不足支付的,從其個人財產中補足。


(五)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


根據我國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釋的規定,離婚財產分割時,參照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分割財產。婚姻法規定,過錯是指有重婚、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家庭暴力的、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所謂離婚過錯損害賠償制度,是指在離婚訴訟中,因過錯方的行為導致夫妻離婚時,過錯方應對無過錯方給予民事賠償的法律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