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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爭議辦案制度

法律3.21W
動爭議辦案制度
發生爭議辦法多

目前解決勞動爭議的機構和途徑很多。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發生爭議後,雙方可以協商解決,自行處理。勞動者也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如果沒有達成調解協議或者勞動者拒絕調解而要求仲裁的,也可以由勞動者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如果勞動者對仲裁委員會的裁決不服,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勞動爭議案件申請仲裁是必須程序,人民法院只有在當事人對仲裁結果不服時才受理訴訟。


綜上所述,大家應該對短期勞動合同怎麼簽有所瞭解了,勞動者在到用人單位的時候首要的任務就是及時簽訂勞動合同,它是勞動關係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及時簽訂勞動合同能在日後的工作中避免勞動爭議,勞動合同的約束力能有效提高勞動雙方的積極性,穩定勞動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