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盜竊罪和詐騙罪區別在哪

法律3.01W
盜竊罪和詐騙罪區別在哪

隨着改革開放的不斷深入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逐步建立,發生在金融領域的犯罪活動也急劇增加,其中金融詐騙犯罪活動已成為危害最大的經濟犯罪活動之一,其嚴重破壞了國家的金融財税秩序和社會秩序,直接危害到經濟建設的健康發展。金融詐騙犯罪已成為當前金融領域的一大公害。依法防範和打擊金融詐騙犯罪活動,已成為世界各國的共識。

盜竊罪和詐騙罪區別在哪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盜竊罪和詐騙罪區別在哪

一、盜竊罪和詐騙罪從性質上來講:
1.
1、根據我國《刑法》第264條的規定,盜竊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祕密竊取他人佔有的數額較大的財物,或者多次盜竊、入户盜竊、攜帶凶器盜竊、扒竊的行為。盜竊罪的行為是竊取他人佔有的財物,竊取是指違反被害人的意志,將他人佔有的財物轉移為自己或者第三者(單位)佔有。
1.
2、根據我國《刑法》第266條的規定,詐騙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使用欺騙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詐騙罪既遂的構成要件內容為:
(1)行為人實施欺騙行為;受騙者產生錯誤認識;
(2)對方基於錯誤認識處分財產;
(3)行為人或者第三者取得財產;
(4)被害人遭受財產損失。

二、盜竊罪與詐騙罪所採取的犯罪手段來講
2.
1、盜竊罪和詐騙罪雖然都是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佔有他人數額較大的財物,但所採取的犯罪手段不同。
2.
2、盜竊罪表現為祕密竊取,犯罪分子採取公私財物所有人、保管人未發覺的手段、方法,將財物據為己有,如順手牽羊、深夜撬門扭鎖、公共場所扒竊的手段等。詐騙罪表現為虛構事實、隱瞞真相,常見的詐騙方法有編造謊言、假冒身份、偽造文書或者證件、塗改單據等,使被害人產生錯誤認識後主動處分自己的財產。

三、盜竊罪與詐騙罪的關鍵區別在於被害人是否基於認識錯誤而處分財產。盜竊罪是違反被害人的意志,詐騙罪是使被害人基於錯誤認識處分財產,如果不存在被害人處分財產的事實,則不構成詐騙罪。受騙者在處分財產時必須有處分意識,即意識到自己將某種財物轉移給行為人或者第三者佔有,但不要求對財物的數量、價格等具有完全的認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