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辭退管理辦法
員工入職管理辦法
(一)目的:
為了加強公司新入職員工的管理,提高新招聘員工保留率,使其儘快熟悉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工作流程和工作職責,順利度過試用期,達到崗位工作標準,綜合部根據公司的實際情況編制了《新員工入職與試用期管理辦法》。該辦法主要目的是:
1、幫助新員工認識並認同公司的事業及企業文化,理解並接受公司的共同語言和行為規範;
2、幫助新員工明確崗位職責、工作任務和工作目標,快速掌握工作要領、工作程序和工作方法,儘快進入崗位角色。
3、對新員工在試用期的表現進行跟蹤和評估,為試用期的員工留用或辭退提供依據。
(二)適用範圍:
1、 公司新入職員工,並處於試用期的;
2、 公司新調崗員工,並處於考察期的;
3、 以前從公司離職,間隔一段時間後,又重新返回公司任職的員工,可根據公司制度的更新情況酌情適用此辦法。
(三)試用規定
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
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 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
綜上所述,我們知道,新員工入職都是有試用期的,關於員工入職試用辦法,其實是用人單位為了考驗員工的工作能力經驗究竟怎麼樣,試用期的長短一般都是用人單位決定的,但是試用期的長短也要根據你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的期限來決定,具體的知識就在小編的文章中,歡迎大家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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