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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禍追尾事故誰的責任追究制度

法律3.24W
車禍追尾事故誰的責任追究制度
連環追尾交通事故責任追究制度是怎樣的

連環追尾,責任劃分


第一輛車剎車後,被後面的車追尾,該車的損失在車輛尾部,原則上以“追尾”為由,由後面車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第二輛車,包括倒數第二輛車的損失和賠償情況大同小異。主要涉及三方面:一是賠付前車的損失;二是自己車的車頭損失;三是車尾損失。 賠付前車損失,根據目前的交通處理規則,是百分百的全責,由保險公司依據“第三者責任險”賠付。


自己車頭的損失,視情況看,如果交警認定是剎車不及造成,由車主自己“買單”,如果是被後面的車撞上再往前擠的,則由後面車輛賠付。不管那種情況,該車的保險公司都不予理賠


自己車尾的被撞損失,則由後車賠付。而最後一輛撞上前車造成的損失,主要涉及兩塊。一是撞前車的損失,由保險公司依據“第三者責任險”賠付,車頭損失,同樣要看情況分別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