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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沙市城市居民申請低保需要些哪些材料

法律2.01W
長沙市城市居民申請低保需要些哪些材料
長沙市小孩户口上學需要哪些手續, 都需要哪些相關材料
湖南省中小學生學籍管理辦法》(湘教發〔2015〕8號 ):   第九條 轉學   (三)轉學申請及辦理流程。   1.學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向轉入學校或轉入地教育行政部門提出申請,填寫《湖南省中小學生轉學申請表》,並提供轉學相關證明材料。   (1)收到申請的轉入學校依據規定和學校學位等情況審核,同意接收的,轉入學校通過管理系統上載學校蓋章後的轉學申請表及證明材料電子影像件,報其學籍主管教育行政部門核(實)辦(理);不同意的要説明理由,無正當理由不得拒收。   (2)收到申請的轉入地教育行政部門依據規定和學校學位等情況核(實)辦(理),同意接收的要確定轉入學校並將有關材料轉至轉入學校;不同意的應説明理由,無正當理由不得拒收。   2.轉入學校學籍主管教育行政部門核(實)辦(理)完成後,將學生名單發送至轉出學校核(實)辦(理)。   3.轉出學校同意後,報其學籍主管教育行政部門核(實)辦(理);不同意的應説明理由,無正當理由不得拒絕。   4.轉入學校獲得其他三方同意信息後,通知學生報到入學,並通過管理系統調取學生學籍電子檔案(管理系統同時通知轉出學校)。   所有轉學流程均通過管理系統完成核(實)辦(理)。轉入、轉出學校和雙方學校學籍主管教育行政部門自接到學生轉學申請之日起應分別在10個工作日內完成核(實)辦(理)。   (四)學生轉學後,轉入學校應當以收到的學籍檔案(含電子檔案和紙質檔案)為基礎為學生接續檔案;轉出學校應保留電子檔案備份。轉出學校按照與家長商定的方式,將學生的紙質學籍檔案轉出,保留紙質檔案複印件,並通知轉入學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