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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產權時間到了該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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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產權時間到了該怎麼辦
房屋產權時間到了該怎麼辦
(一)續費續期
按照規定,土地使用權到期後可續期,但目前國家尚未出台土地到期後的具體實行辦法。
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期間屆滿的,可以自動續期。《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21條規定:“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的年限屆滿,土地使用者需要繼續使用的,應當至遲於屆滿前一年申請續期,除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該幅土地的,應當予以批准。續期的,應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依照規定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房屋產權到期後,房屋業主可向房屋所在地的土地管理部門提出續期申請,申請獲得批准之後,重新簽訂土地有償使用合同,並根據當時的籤合同時的地價水平,補繳土地出讓金,從而重新獲得土地使用權。這也是目前產權到期默認的有效的解決方法。
(二)國家給予賠償
如果房屋到期後不申請續期或者是申請續期沒有被批准的情況,國家可依法收回房屋所佔土地的使用權,依附於土地之上的房屋,則會根據一定的價值和市值給予相應的賠償。
(三)危房拆遷補償
房屋產權到期後或者是還未到期便有嚴重的質量安全問題,或者是被定義為危房的,則會根據程序走拆遷的流程。被拆遷的業主會根據拆遷補償的標準給予房和錢的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