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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中院打官司

法律1.42W
到中院打官司
在打官司到中院,中院後還可以上訴嗎?
是否可以上訴,要根據實際情況分析。1、如果是由中級法院進行一審的,則根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如果當事人對中級法院的一審判決不服的,可以向當地高級法院上訴。2、如果已經是因不服一審判決而上訴到中級的,則中級法院所作的判決屬於二審判決,自判決送達後即生效,當事人不可以再上訴。當事人如果對中級法院的二審判決仍然不服的,則可以向法院申請再審,或向檢察院申請抗訴或檢察建議。《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四條 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的,有權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裁定的,有權在裁定書送達之日起十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第一百七十五條 第二審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是終審的判決、裁定。第一百九十九條 當事人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認為有錯誤的,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再審;當事人一方人數眾多或者當事人雙方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審人民法院申請再審。當事人申請再審的,不停止判決、裁定的執行。第二百零九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檢察院申請檢察建議或者抗訴:(一)人民法院駁回再審申請的;(二)人民法院逾期未對再審申請作出裁定的;(三)再審判決、裁定有明顯錯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