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法律顧問 > 法律

走私稀有珍貴動物罪既遂處罰標準

法律9.75K
走私稀有珍貴動物罪既遂處罰標準
走私稀有珍貴動物罪既遂處罰標準
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款、第四款、第五款 走私國家禁止出口的文物、黃金、白銀和其他貴重金屬或者國家禁止進出口的珍貴動物及其製品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情節較輕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犯第一款、第二款罪,情節特別嚴重的,處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沒收財產。
單位犯本條規定之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本條各款的規定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