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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上訴狀寫作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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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上訴狀寫作技巧

訴訟管轄是指各級法院之間以及不同地區的同級法院之間,受理第一審民商事案件、知識產權案件及其他各類案件的職權範圍和具體分工。管轄可以按照不同標準作多種分類,其中最重要、最常用的是級別管轄和地域管轄。具體案件的訴訟管轄,並不能只根據級別管轄或地域管轄加以判斷,而應將相關規則相結合,綜合判斷。地域管轄、專屬管轄、協議管轄均不得違反級別管轄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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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民事上訴狀寫作技巧是什麼?謝謝回答。

   民事上訴狀的寫作技巧分下列三個部分:

    (1)首部

    ①櫟題。寫上訴狀的名稱“民事上訴狀”。

    ②上訴人與被上訴人的基本情況。應寫明其姓名、性別、年齡、民族、籍貫、職業、住址。

企事單位、機關團體,對判決、裁定不服而上訴的,應寫明單位名稱及法定代表人的姓名。

    (2)正文

    ①提起上訴的案由。應寫明原審案件的案由,如離婚案、繼承案等;上訴人因何案不服何處

人民法院於何時以何字號的判決或裁定而提起上訴的。

    ②上、斥請求。概括而明確地請求第二審人民法院撤銷、變更原審的判決或裁定,或者重新審理。

    ③上訴理由。這是上訴狀最重要的組成部分。應在認定事實(案情事實是否真實、清楚、

準確等)、適用法律(適用法律是否恰當,應正確引用法律的依據)、適用程序(是否符合民事

訴訟程序)等方面進行論證。

    (3)尾部

    ①包括上訴狀所呈送人民法院的名稱、上訴人簽名或蓋章,具狀的時間等項。

    ②附項應寫有上訴狀副本×份、書證×件、物證×件。

    民事上訴狀應主要採用反駁法進行寫作。反駁應講究針對性、説明性和邏輯性。要針對上

訴人對原裁判的不服之處,有的放矢地寫;要針對反駁的論點,擺出客觀事實和證據,擺出正

確引用的法律條款,據理論證,分清是非;要根據論證所得出的結論,明確提出對原裁判的

主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