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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民事賠償歸誰

法律2.29W
死亡民事賠償歸誰

國家機關因某種紕漏導致相關行為人無辜判刑的,在查明清楚後是需要對相關錯判的行為人給予一定的補償的,這種補償就叫做刑事賠償。刑事賠償是有其相應的賠償標準的,國家機關應按照相應的賠償標準給予行為人刑事賠償。刑事賠償義務機關是指接受刑事賠償請求、支付賠償費用、參加賠償訴訟的義務方。主要包括公安機關、安全機關、軍隊保衞部門、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以及監獄管理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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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死亡賠償應歸誰所有


勞動者如果參加了工傷保險,因工傷亡後保險公司會支付保險金,如果沒有購買工傷保險,只要符合法律規定的條件,用人單位也必須支付賠償金。兩種賠償金因為性質不同,其處理也差異較大。

按照保險法的規定,如果用人單位在為職工購買工傷保險時,指定了受益人,比如其配偶或者父母、子女,職工因工死亡後的保險金,即由受益人獲得。但是,保險法同時規定,用人單位指定保險受益人,必須獲得被保險人即職工的同意,否則指定無效。

《保險法》明確規定,被保險人死亡後,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險金作為被保險人的遺產,由保險人向被保險人的繼承人履行給付保險金的義務:


(一)沒有指定受益人的;


(二)受益人先於被保險人死亡,沒有其他受益人的;


(三)受益人依法喪失受益權或者放棄受益權,沒有其他受益人的。

但由於此時勞動者已經去世了,因此賠償的對象往往就是死亡勞動者的家屬。而實踐中,對工亡賠償的歸屬可能存在爭議,這個問題小編也在上文中作出了講解,各位可以適當瞭解一下。若還有不清楚的地方,請直接來電諮詢我們的專業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