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法律顧問 > 法律

代課老師籤合同

法律1.22W
代課老師籤合同

合同的訂立又稱締約,是合同雙方動態行為和靜態協議的統一,它既包括締約各方在達成協議之前接觸和洽談的整個動態的過程,也包括雙方達成合意、確定合同的主要條款或者合同的條款之後所形成的協議。合同一般都是雙方的法律行為,只有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才能成立,也就是説訂立合同是一個動態的過程,不論以何種方式訂立協議都必須經過要約和承諾這兩個階段。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代課老師能隨時辭職嗎

合同法中規定,勞動者辭職,只需要提前一個月以書面的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就可以解除勞動關係,題主沒有和學校簽訂合同,所以題主無需遵守《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合同”的規定。代課老師可以隨時提出辭職。根據《勞動合同法》四十條和第八十二條的規定,題主的工作學校沒有與題主訂立勞動合同,應當每月支付代課老師兩倍的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