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法律顧問 > 法律

公司欠錢法人代表要承擔責任嗎

法律1.14W
公司欠錢法人代表要承擔責任嗎

公司發展的好壞,與公司經營狀況是密切相關的,因為科學的管理能促進公司快速的發展,增強公司的競爭力,才能在競爭激烈的市場環境下生存下去,反之則可能被市場淘汰。經營管理是相互滲透的,我們也經常把經營管理放在一起講,實際情況也是經營中的科學決策過程便是管理的滲透,而管理中的經營意識可以講是情商的體現。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錢被股東挪用造成公司破產,法人代表承擔責任

公司管理依法實行董事會決策、總經理負責制,僅僅是股東的身份而不成為公司的管理人員,那是無法挪用公司財產的。公司管理人員違反法律規定挪用公司資金造成公司破產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除構成犯罪需承擔刑事責任外,還應當追繳其違法所得歸公司所有,並賠償公司的損失。如果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對此負有責任的,按其所負責任的性質以及責任的大小,依法承擔其相應的責任,在此,無法一概而論的。一、《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條 【挪用資金罪】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本單位資金歸個人使用或者借貸給他人,數額較大、超過三個月未還的,或者雖未超過三個月,但數額較大、進行營利活動的,或者進行非法活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單位資金數額巨大的,或者數額較大不退還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二、《公司法》的相關規定1、第一百四十八條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得有下列行為:(一)挪用公司資金;(二)將公司資金以其個人名義或者以其他個人名義開立賬户存儲;(三)違反公司章程的規定,未經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董事會同意,將公司資金借貸給他人或者以公司財產為他人提供擔保;(四)違反公司章程的規定或者未經股東會、股東大會同意,與本公司訂立合同或者進行交易;(五)未經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同意,利用職務便利為自己或者他人謀取屬於公司的商業機會,自營或者為他人經營與所任職公司同類的業務;(六)接受他人與公司交易的佣金歸為己有;(七)擅自披露公司祕密;(八)違反對公司忠實義務的其他行為。董事、高級管理人員違反前款規定所得的收入應當歸公司所有。2、第一百四十九條?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執行公司職務時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公司章程的規定,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3、第一百五十二條?董事、高級管理人員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公司章程的規定,損害股東利益的,股東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