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辭職怎麼領失業險

法律3.14W
辭職怎麼領失業險

勞動保障是指以保護勞動者的基本權益所採取的一切措施和行為的總和。勞動保障制度的目的就是以保障勞動者的合法權益為目的的,這是區別於其他對勞動關係調整的法律制度。勞動保障的內容是主體的獨立人格、法律地位和物質利益。主體的獨立人格是獲得法律地位的前提,而獨立的法律地位又是實現物質利益的前提。勞動保障首先要確立和維護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的獨立人格和法律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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辭職可以領失業保險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四十五條的規定:失業人員符合下列條件的,從失業保險基金中領取失業保險金:

(一)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已經繳納失業保險費滿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三)已經進行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

可見,因勞動者本人原因與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不符合領取失業金的條件。

因此,員工自己辭職不符合第2個條件“非本人意願中斷就業”,也就意味着不能領取失業保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