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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賃定金違約

法律2.39W
房屋租賃定金違約

合同的訂立又稱締約,是合同雙方動態行為和靜態協議的統一,它既包括締約各方在達成協議之前接觸和洽談的整個動態的過程,也包括雙方達成合意、確定合同的主要條款或者合同的條款之後所形成的協議。合同一般都是雙方的法律行為,只有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才能成立,也就是説訂立合同是一個動態的過程,不論以何種方式訂立協議都必須經過要約和承諾這兩個階段。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房屋租賃違約

你好:
    第一,如果你的房子已經有人租用了,你是不能要求,租住的人搬離的;因為你與代理公司有委託代理的關係,而租户與代理公司有租賃協議,且已經付錢了,所以即使你告租户,也不會贏。
    第二,你可以和代理公司協商收回房子;
    第三,協商不成,你可以到法院起訴代理公司不按合同履行義務
    第四,如果因代理個公司的過錯,造成你的損失,你可以提出要求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