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法律顧問 > 法律

單位受賄罪的四個基本特徵是什麼?

法律1.43W
單位受賄罪的四個基本特徵是什麼?

刑事犯罪是各種社會矛盾和社會消極因素的綜合反映,並且這種反映表現的領域和強度,與一個國家社會變革的深度和廣度密切相關。法律明文規定為犯罪行為的,依照法律定罪處刑;法律沒有明文規定為犯罪行為的,不得定罪處刑。現代犯罪的類型有很多種,刑法中對於不同的犯罪情形以及類型都進行了相應的分類,刑事犯罪的種類很複雜。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受賄罪的基本特徵是什麼

受賄罪的基本特徵:

1、受賄罪侵犯的客體是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職務廉潔性。

2、受賄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行為人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財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

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是指利用本人職務上主管、負責或者承辦某項公共事務的權利所形成的便利條件。

3、受賄罪的犯罪主體為國家工作人員。

4、受賄罪的主觀方面表現為故意。

《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條的規定,受賄罪指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財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的行為。受賄罪侵犯了國家工作人員職務行為的廉潔性及公私財物所有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