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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二百三十三條

法律1.06W
刑法二百三十三條
律師,我想知道刑法二百三十三條過失致人死亡罪量刑標準是什麼
本案被告人呂文濤私自架設電線,目的在於解決自家的生活用電問題,並不針對其他任何人。他在得知電線破損以後,已經預見到如果不採取措施,將會出現他人觸電傷亡的後果。但他沒有聽從電工的要求更換新的電線,而是對電線的破損處用塑料薄膜包紮起來,並用手去碰觸包紮的地方,覺得沒有電麻的感覺,就輕率地認為不會出事故。被告人的這種已經預見自己的行為可能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卻輕信能夠避免,以致發生這種結果的行為,完全符合過失犯罪的特徵。因過失行為致人死亡的,構成過失殺人罪。法院根據刑法二百三十三條過失致人死亡罪以過失殺人罪對被告人呂文濤定罪判刑是正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