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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的賠償範圍應是怎樣的

法律2.63W
交通事故的賠償範圍應是怎樣的
交通事故的賠償範圍應是怎樣的
1、國務院制定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規定:“交通事故損害賠償項目和標準依照有關法律的規定執行。”依據這一規定,對於交通事故造成的損失,應當適用《民法典》的規定確定賠償的範圍及標準。
2、造成人身損害賠償的,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規定的賠償項目和標準計算;財物的修復費用、折價賠償費用按照實際價值或者評估機構的評估結論計算。
3、因交通事故造成的人身損害賠償的一般範圍,即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因就醫治療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賠償義務人應當予以賠償。
4、受害人因傷致殘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費用以及因喪失勞動能力導致的收入損失,包括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後續治療費,賠償義務人也應當予以賠償。
5、受害人死亡的,賠償義務人除應當根據搶救治療情況賠償本條第一款規定的相關費用外,還應當賠償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補償費以及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